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指导思想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基本原则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部门联动,社会协同
依法依规,保护权益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具体措施1
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
1、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
2、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3、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
4、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
5、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6、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
具体措施2
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
1、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2、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
3、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市场性约束和惩戒。
4、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业性约束和惩戒。
5、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6、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具体措施3
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
1、建立触发反馈机制。
2、实施部省协同和跨区域联动。
3、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
4、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
5、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6、建立激励和惩戒措施清单制度。
7、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8、建立健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机制。
9、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具体措施4
加强法规制度和诚信文化建设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继续研究论证社会信用领域立法。
2、建立健全标准规范。
3、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4、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制图小小林
来源:三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