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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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15 / 添加时间: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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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企业一处失信,将处处受限!《大同市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实施。

《暂行办法》是根据省政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市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要求,由市工商局草拟,征求了市发改委等43个部门的意见,并通过了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实施的。《暂行办法》将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与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相结合,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各部门、多领域环环相接,全方位实施信用监管,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工作机制。在企业信息统一归集的途径问题上,从有利于开展工作、方便操作的角度考虑,各行政机关产生和归集的企业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传递至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统一归集到企业名下。然后,由工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信息。同时,对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在行政许可、资质认定过程中从严审查。
来源: 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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