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终身!中办国办发文部署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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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438 / 添加时间: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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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等8项主要任务。


《意见》指出,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 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依托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意见》提出,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开放数据,并与政府审批服务、监管处罚等工作有效衔接。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联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原则,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处罚信息公开。


此外,《意见》就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广地方典型经验、带动面上改革上新台阶,《意见》就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也提出几点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在梳理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积极推行“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


二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


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


四是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  


五是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打破信息孤岛,统一明确各部门信息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流程,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政务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法律效力,建立健全基本标准规范,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


六是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扎实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在各类开发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来源:《中国信用》杂志 记者: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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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负责人就

《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负责人就意见出台的背景、总体要求、改革任务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近些年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探索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一枚印章管审批”“一门式一网式”“一趟清”“极简审批”“‘不打烊’网上政府”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和实践成果,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受到人民群众普遍欢迎。这些经验做法提法各不相同,但其实质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减少事项、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和实行集中审批、集成服务、信息共享、网上通办等措施办法,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了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


总的看,地方改革亮点纷呈、各具特色,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特别是各地之间不太平衡,需要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面上整体效应。


问:起草意见主要考虑有哪些?


答:在研究起草意见过程中,着重把握了四点: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来统筹研究。二是牢牢把握审批服务便民化主题,多从基层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找突破口和着力点,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审批服务方式创新,对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也要大力推行便民化。三是将推广典型经验与推动面上改革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各地措施办法进行梳理分析,形成面上改革要求。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明确改革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基础上,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确保改革落地生效。


问:意见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明确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同时,明确了改革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坚持体制创新与“互联网+”融合促进等原则要求。


问:意见确定的主要改革任务有哪些?


答:在总结归纳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基础上,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任务和具体要求:一是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二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四是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五是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六是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七是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八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问:如何做好与这次机构改革统筹结合?


答:中央明确要求,要把审批服务便民化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如果说机构改革是“硬件”,那审批服务便民化就是“软件”的升级,两者必须衔接配置、相互促进,要把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结合起来,统筹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特别是市县和乡镇(街道)都承担了大量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基层管理和服务职责,要结合下一步地方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综合设置机构,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少跑几次路。


问:如何确保意见贯彻落实到位?


答: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与地方机构改革统筹结合,研究重大问题,把握改革方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指导市县两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同时为总结推广地方典型经验,意见后附了浙江、江苏、上海、湖北武汉、天津滨海新区、广东佛山等6个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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